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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伙“游客”购买“人造水晶”,通过有关部门鉴定为“假货”向商家索赔
商家给假货贴“真标”自食苦果
商旅报海口4月9日讯 (记者 姜飞)一伙人大量购买人造(合成)水晶手链、水晶耳环等水晶饰品,声称为了体面送人,要求商家在发票写上“水晶”,然后将产品送到某金银珠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鉴定,以这些产品并非真水晶为由向商家索赔。记者今天从海口多家商场了解到,连日来,已经有多家商场的水晶饰品销售专柜遭遇“黑手”,商家疑有人刻意通过这种方式谋利。
买假水晶再索赔屡试不爽
8日上午,记者在海口大英工商所了解到,消费者刘女士称在某广场一楼柜台买到了“假水晶”首饰。经工商部门调解,商场同意退货并支付购物赔偿金1500元。后当记者拨通刘女士电话时,发现刘女士的手机号码是外地的,刘女士在电话里给了记者另一个号码,让记者与一个姓梁的先生联系,并称梁先生清楚事情。今天中午12时左右,记者联系梁先生的时候,对方称他在某广场三楼一柜台刚刚买了假水晶,双方闹到了中山派出所。记者赶到中山派出所了解情况时,看到一男子正在和多家首饰店的负责人在争吵。“这个男的和另一女子是专门到各饰品店搞‘索赔’的‘骗子’,太令人气愤了。”某广场一首饰品的专柜老板和某广场一楼银饰柜台一位主管,看到记者后马上气愤地反映道。
据某广场银饰柜台的主管张女士告诉记者,4月3日上午8时左右,一位叫“刘慧珍”的女士自称是游客,在他们的店里一次性买了17件“奥地利人造水晶饰品”,价值4400多元。刘女士要求营业员在每件饰品上都贴上“925银水晶”的标志。没有想到她却于4月7日在某金银珠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做了鉴定,说不是真正的水晶手链。7日中午11时许,她来到柜台前要求退款索赔。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,珠宝店同意退货并支付对方1500元购物赔偿金。“没想到今天上午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来到某广场三楼柜台来索赔。”张女士对记者说。
一伙人搞假索赔勒索商家?
梁姓男子对记者称,自己姓梁,是哈尔滨人,4月2日来海南旅游。梁先生称并不认识刘女士,当记者表明他手机号码就是刘慧珍女士提供时,梁先生不再说话。他拿着在某广场买的一袋首饰制品,以及一张于4月7日在某金银珠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相关证明对记者说:“昨天我花了3067元钱买了假水晶,这个女老板竟然还打我,我就报警了。”中山派出所接警民警对记者说,他们要将此案移交到经侦支队进行处理。本报提醒商家:“在销售商品开发票时,要把内容写准确,以免被人钻了空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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