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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贵金属首饰厂家的共同努力下,福建宝协QCP证明在贵金属首饰生产和销售领域的第一阶段颁发工作已经结束,福辉、华昌、德诚、朝艳、鑫慧诚、依强、兴隆、金泰、建侨、义建、金诚、宝辉等12个单黄金首饰厂家,金鹏、新新、福华、黑金、铭记、三金、东升、金福徕、富丽、金一行等10家K金、钯首饰、铂金及镶嵌首饰位厂家,符合《质量信誉证明》制度的规定,获得了QCP证明。
福建宝协欢迎广大客户和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进行监督。如发现上述单位有违反QCP证明的规定,销售不合格的黄金首饰,监督和举报办法:
一、在福建珠宝网(www.gaf.org.cn)上的“留言投诉中心”进行投诉。
二、拨打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秘书处电话(0591-87812383)进行举报。
根据《质量信誉证明》制度的安排,福建宝协接到举报后,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取证和核实,一旦销售不合格黄金首饰的证据确凿,立即取消其QCP证明。被取消QCP证明的单位三个内不得重新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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